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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产权清晰…的百户试点改革定在“椰树”

试点耗时13年、历经省市四任领导的持续摸索,吸取当时某饮料大企业改制不卖给内部员工而卖给外行购买者、两年内被转卖三次、处于半瘫痪状态的教训

才在2006年把“椰树”从国有企业改制为近2000员工持股的员工股份制企业

使“椰树”从濒临破产到28年长盛不衰

证明了去年党中央提出“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正确性

一、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的四大显著成绩

(一)税金增长:2013年上缴税金5.31亿元,比定为国务院百户试点前的1993年增长11.8倍,增加4.86亿元。

(二)人均年收入增长:2013年比1993年增长4.94倍。

(三)产值增长:2013年实现产值44.56亿元,比1993年增长3.9倍,增加33.13亿元。

四)一保:保住6000多名员工饭碗和相关行业1万人就业及50万农民脱贫致富。2013年比1993年增加了1500多个就业岗位。

兑现了改制时对政府做出的不减产、不减员、不减税金、不减员工收入的“四不减”承诺。

这项改革在1999年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肯定。1999年5月,现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时任海南省委书记杜青林和时任省长汪啸风、时任副省长吴昌元亲自带领王光兴作为海南省唯一企业代表参加中央在武汉召开的中南六省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听取王光兴的分配制度改革和员工股份制改革汇报后,指出:“椰树集团的做法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探索。”

王光兴自1986年1月担任椰树集团(前身是海口罐头厂)第一把手起,敢为天下先,推行四项超前改革,闯过六次告状风波,把一个连续五年(1981—1985年)亏损、换了四任厂长也无法扭转、仅差2万元就破产的企业,发展成为年产值44.56亿元、税金5.31亿元、员工6000多人的中国大型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连续四年(2010—2013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王光兴连续三届(第八届、第九届和第十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两次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首届创业企业家”、连续七届“海南省优秀企业家”等。

1991年春节,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省委书记邓鸿勋、省长刘剑锋、市委书记陈玉益、市长曾浩荣的陪同下来到王光兴的家,听了他的改革汇报后说:“改得好,你就干,省里市里都支持你,你不要怕嘛。你这个厂里一定要干好干坏不一样,要打破铁饭碗、打破铁工资、分配要有差距,这个方向是对的,你就这样往下做。”

1994年,国务院原副总理邹家华在听取有关海口罐头厂“破三铁”改革汇报时指出:“我们国有企业真正的弊端实际上就是王光兴所列举的,他这种措施、方式完全是可行的,效果非常好。应大力宣传海口罐头厂的先进管理经验。”

1994年,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著名经济学家、2005年首届中国经济学奖获得者刘国光教授在其撰写的《学习海罐经验,搞活大中型企业》一文中指出:“海罐的改革历程,大见成效,这一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孙尚清教授说:“我们应该进一步形成一篇对全国有指导性意义的文章。解剖这只‘麻雀’(指‘海口罐头厂’),能够找到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路子。”

二、试点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

省市按照中国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有关“摸着石头过河”、“允许在改革中犯错,不允许不改革”的精神不断探索终于获得成功,认定了员工持股会有利于“椰树”发展壮大证明了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正确性。

省市政府认识到,只有产权改革才能解决企业长期发展动力问题,才能弥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足。因此,省市政府推行了“椰树”内部员工持股、让员工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共存亡的员工股份制改革。

1994年,“椰树”被国务院列为海南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单位。1995年11月,国家经贸委、海南省政府联合发文批复“椰树”(原海口罐头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下简称《试点方案》),要求达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试点目标。此方案是国家经贸委派来工作组亲自制定的(工作组负责人王勇,现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27室主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蒋黔贵十分关注并亲临企业指导。据此《试点方案》,省市政府抓紧推进落实“椰树”产权改制。

1995年10月,时任副省长汪啸风、省长助理吴昌元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同意成立椰树员工持股会。当椰树员工持股会在注册登记遇到困难时,汪啸风副省长批示:此事是国家经贸委同意的一项改革措施,我意见是可以登记确认。”时任省委书记、省长阮崇武批示:“请民政厅尽快协助解决。”此后,椰树员工持股会正式成立。

试点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所以,按照中国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有关“摸着石头过河”、“允许在改革中犯错,不允许不改革”的精神,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四套班子成员参加的企业改革考察小组(市人大副主任王先裕、市政府副秘书长蒙国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国资办主任陈一华及市工业局、劳动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特别到全国推广的广东广州、广东顺德、山东诸城、湖北武汉等地考察,并起草考察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根据国家经贸委和海南省政府批复的《试点方案》精神,市委市政府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和结合椰树”是属于竞争性饮料行业、不是垄断性行业的实际,制定了“椰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靓女先嫁”改制和整体改制两个阶段。

1997年,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蔡长松、时任市长曾浩荣批准“椰树”第一阶段改制——“靓女先嫁”改制,把“椰树”两个下属分公司卖给椰树员工持股会。

2002年和2005年,“椰树”第二阶段改制——整体改制工作遇到阻力。有人对王光兴采取“拉拢买厂”手段,许诺给王光兴个人四千万股份和保住职务,条件是配合他们购买“椰树”。遭到王光兴拒绝后,他们又采取“告倒买厂”手段,无中生有地攻击王光兴。同时,政府也面临着“椰树”改制向外卖还是卖给内部员工的问题争论。对此,省市政府当时的态度非常明确,要求“椰树”改制要吸取广东健力宝改制的教训。当时健力宝改制不卖给内部员工而卖给外行购买者,两年内被转卖三次,2004年处于半瘫痪状态,还停产了一段时间,多数职工不是下岗就是离职,企业负债40亿元,生产销售体系几近崩溃,品牌饱受摧残。时任省委书记汪啸风就“椰树”改制问题三次批示,强调:“椰树集团是海南工业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一定要果断决策,支持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增强竞争合力。”“在改革中发展壮大‘椰树’这个海南人民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并在市委2006年给省委省政府的“椰树”改制方案报告上特别批示:“政府在改制后仍应帮助‘椰树’发展壮大!”

2002年,时任市委书记蔡长松和时任市长王法仁在某些企业想购买“椰树”的报告上批示:“应征求企业意见,尊重企业改革意愿及选择。”不同意向外转让。

2002年,时任省委书记白克明和时任省长汪啸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同意时任厅长许晓民在会上代表省经贸厅提出的由“椰树”员工内部持股的意见,不同意向外转让。

2005年1月7日,国务院原副总理姜春云指出:“‘椰树’的发展依靠王光兴‘过五关斩六将’的创业精神,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王光兴都遇到了。如果所有人都向王光兴学习,企业就会搞得更好。王光兴的创新精神我是敬佩的。

2006年,时任市委书记王为璐、时任市长陈辞推进“椰树”整体改制,批准把“椰树”剩下的国有资产全部卖给椰树员工持股会。2006年1月,王为璐书记在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听取市国资委关于椰树改制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椰树集团的改制工作,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都十分关心,江泽民同志有重要的讲话和批示,省领导啸风书记、留成省长、昌元常务副省长也都作过重要的批示,我们要认真体会这些指示精神,以这些指示为指导,认真研究贯彻好、落实好。”椰树品牌是整个海南、海口的骄傲。王光兴同志和广大椰树人为此都做出了贡献,要充分肯定这一点。”“改制的目的就是要使企业充满生机活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我们要从海汽、海航的改革发展中得到启发。海汽、海航在前进的过程中,省委、省政府给了多大支持啊,没有这种支持,也就没有这两个企业的今天。”“政府要从长远的利益出发,从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去支持企业。对企业的支持,不仅要在改制中给予支持,就是今后也要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发展。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做,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006年海口市政府批准《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此方案由政府聘请的全国著名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处和全国十大金牌咨询公司之一的上海亚商咨询公司共同制定。为确保依法改制、规范操作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市国资委还特别聘请了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李保民、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谢军、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在内的专家学者和省市国资委、省市审计厅(局)、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局、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召开论证会,肯定了“椰树”改制方案;聘请了五个中介机构、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对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了两次专家鉴证。

这步改革得到时任省委书记汪啸风、时任省长卫留成的亲自批准和时任省委副书记、现任省委书记罗保铭的支持。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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